关于广告与广告人
(1)关于广告。
其实广告是件很简单的事情。
大卫•奥格威说:
使自己的技艺深藏不露,是广告公司的职责。
又说:广告的目的就是销售,否则便不是做广告。
苏州极地视觉设计说:
广告就是做生意。
王婆卖瓜,自卖自夸,这就是广告。
“夸”是一种广告行为,怎么夸,是技术问题,也是艺术问题,
但不管是什么问题,
都应该与产品有着密切的关系。
因此,游离于产品之外的艺术、创意、表达等一切行为,
都不是纯正意义上的、真正专业的广告。
(2)关于广告人。
--不是大师。
广告人首先应该是BOSS的朋友,
是企业的拥趸,是产品(品牌)的粉丝。
--不是短板。
我们为企业做营销诊断时,总是要检测哪些是长板,哪些是短板。
有时诊断来诊断去,才发现其中最短的一块就是广告。
这是广告人的悲哀。
更悲哀的是某些成了短板却还不知道的广告人。
--不是战神。
在市场上,竞争不可避免,
弄不好就会引发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。
但广告人不是战神,不应该是把竞争升级为战争的人,
而是把可能的战争转化为良性竞争的那个人。
在广告人的运筹帷幄下,竞争在继续,
但竞争的双方却正坐在某个阳台的一隅,
手中端着咖啡。
--不是花瓶。
广告人应该是出色的思想家,具有常人难及的思想高度。
思想,是决定广告人优劣的重要标准。
思想有多远,就能走多远。
--不是乞者。
广告早已不是连总统也羡慕的职业了,
但广告人也并没有沦落到成为乞者的地步。
如果做这一行是为了当个乞者,每天要靠“嗟来之食”果腹,
那么我们还要入这一行折腾什么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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